四川平扬律师事务所于2003年11月经四川省司法厅批准设立,事务所类型为合伙制律师事务所,事务所现位于自贡市富顺县富州大道西段22号颐和广场四楼。
事务所律师在法律服务领域中,开展了民商、经济、行政代理、刑事辩护等全方面法律服务,承办了大量的法律服务业务,包括诉讼案件和非诉事务,为政府机关、企事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,积累了诸多实践经验。
事务所一向实行规范化管理,秉承 “崇法、敬业、求真、务实”为所训,建立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工作管理制度,切实保障了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。事务所成立以来,多次获得省、市级相关行政部门的表扬和鼓励。
中共四川省委、四川省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、四川省司法厅授予参与党委政府涉法信访群众工作“先进服务示范窗口”
四川省司法厅授予“全省优秀律师事务所”称号
中共四川省委统战部、四川省司法厅授予“四川同心、律师服务团签约单位”
省委统战部等九部门授予四川同心服务团“先进集体”荣誉称号。
四川省律师协会授予“四川省创先争优先进集体”
自贡市司法局授予 “法律服务明星单位”流动红旗称号
自贡市司法局授予“优秀诚信律师事务所”称号